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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三大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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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4 11: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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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两会”期间,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吕先富就表示,发展文化总部经济将成为北京市今年的工作目标之一。实际上,优秀人才的聚集、庞大的消费市场空间和独树一帜的文化企业数量,已经让北京市发展文化总部经济占据先机。虽然北京在文化产业领域内的“龙头”地位不容撼动,但在文化企业数量方面,北京却并不是一家独大。悉数去年5月公布的第四届文化企业30强的名单中,除中央单位之外,企业总部在北京的企业仅有三家,数量还低于江苏、上海。而且近年来一些地方不断推出优越政策条件,使得一些本在北京注册总部的企业有搬迁至外省的迹象,更增加了北京实施文化总部经济的难度。基于此,我们开始思考,北京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的优、劣势有哪些方面?北京究竟应该怎样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
  为什么要实施文化总部经济
  实际上,总部经济的概念已经不算新鲜。早在2004年,北京市政府报告中就提出要发展总部经济,此后在北京的发展规划中,就一直倡导发展总部经济。随着北京在文化领域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和世界城市,实施文化总部经济就成为实现前述目标的重要抓手。
  在业内人士看来,一方面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是北京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世界城市的需要;另外一方面实施文化总部经济可以产生文化企业聚集效应,带动一些相关其他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一些税收方面的收益。
  “建设文化总部经济符合北京建设文化之都的城市功能定位,也是首度经济发展的内涵之一,北京‘十二五’规划提出,首都经济发展的内涵是服务经济、总部经济、知识经济和绿色经济。而发展总部经济是实现首都经济发展内涵的有效方式,也是重要的战略思路,对整个城市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赵弘表示。
  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沈望舒看来,发展文化总部经济还要考虑经济文化平等发展的因素。“在文化方面,也应该聚集一些文化的总部,因而才提出打造文化总部经济。”
  从政策层面,发展文化总部经济是北京市政府有意而为,从市场因素来看,北京发展文化总部经济也是水到渠成。“北京的人才、信息、技术的优势已经很明显,总部资源又很丰富。北京所在的企业已经具备走向国际化的能力。因此,借助北京这个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走向世界,成为许多企业的需求。”赵弘称。
  发展文化总部经济,对北京的意义极为重大。“发展文化总部经济,意味着许多企业的核心制作、研发人员的聚集,也意味着许多文化产业相关领域的聚集,这样既可以提升北京这座城市的文化影响力,也有利于北京地区文化人才的培育,使得北京成为文化企业最先进的智慧中心;更为实际的是文化企业总部设立在北京会给北京带来一些税收上的收益。”北京交通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皇甫晓涛表示。
  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有哪些优劣势
  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北京具有很强的优势。“北京作为文化的行政中心,文化的政策、战略发布都是从北京开始,代表国家单位的文化企业也大多在此扎根,在国外看来,北京很多时候就代表中国,北京有着天然的‘总部’印象,让人感觉只有企业到了北京才是全国的。”沈望舒表示。
  沈望舒还指出,北京发展文化总部经济实至名归,不仅是政治意义上的,从文化消费空间、文化产品制作方面,北京也是不折不扣的中心市场。
  沈望舒的话,从记者查询的一组数据中可以充分说明。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1月,北京市的影视制作公司达1579家,占全国的1/4;在票房收入方面,去年北京市电影票房收入突破16亿元,收入排名位居全国各城市第一;在演艺市场方面,北京2011年收入超14亿元,已经成为全国最繁荣的演出市场、全国的演艺中心;在艺术品交易方面,2011年北京地区中国艺术品交易额达1600亿元,是全国最大的传统工艺品交易集散地;在动漫游戏方面,2011年动漫游戏行业产值达到130亿元,排名全国前列;在网络游戏出口方面,2008年以来,网络游戏出口额一直占全国的50%以上,稳居全国第一位。
  在有着全国最繁荣文化市场光环的同时,北京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也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随着文化创意产业在全国各地的兴起,外省市也开始瞄准优质文创企业并吸引其总部入驻,而且往往在税收、政府补贴、房租等方面优惠幅度比北京更大,一些原先在北京的文化企业总部开始向外地转移。 比如拍摄《叶问》的大盛国际传媒2006年在北京成立公司总部,2010年因为深圳给予了很好的政策,其将公司搬迁到深圳;像华谊兄弟这样的大型文化企业总部也搬迁至外地。据了解,华谊兄弟其原公司总部于1994年在北京成立,2008年搬迁至浙江横店。华谊兄弟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之所以搬迁,是因为浙江的政策优势。
  对于北京实施文化总部经济的劣势,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分析道:“企业在北京发展无论从人力成本还是土地租金的角度来看都比较高,同时北京对于一些文化企业所需要的空间也满足不了,比如说由于土地紧张,很难提供摄影基地。在税收方面,北京和许多地方相比税收优惠的力度还存在差距;另外北京在文化行政管制方面也较为严格,比如在演出方面,地方上的演出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限制。”
  对此,光线传媒董事长王长田感同身受。“同样是拍电视剧,光线传媒在北京拍摄某部电视剧时,作为北京重点扶持的文化企业,所有政府补贴都拿到手也就100万元左右。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一时间另外一家影视企业在外地拍摄某部电视剧时,竟能够拿到当地政府给予的各种补贴超过千万元。”
  谈到深圳的优惠政策,大盛国际传媒总裁安晓芬表示,在深圳申报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非常方便,只要成功发行了某部影片或者是动画片,都能够获得几百万元的资金支持,并不需要一些所谓的“门路”;但是在北京,能够获得一些资金支持的往往是经过挑选的大公司,或者是电影放映后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之后才给予奖励。
  安晓芬表示,未来大盛国际传媒还将在天津开设分公司,而吸引大盛国际入驻的原因同样是天津的优惠政策。安晓芬介绍,天津对于入驻企业的员工会给予一定的特殊待遇,比如说,以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员工可解决本地户口,在购房方面,还给予企业员工一些价格上优惠,但在北京,户口、购房资格都是受到限制的。
  应如何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
  实施文化总部经济,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受到多重制约。如何实施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经过广泛讨论,业界普遍认为,北京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最根本的还是要为企业做好服务,而不是与外地拼资金将企业强行拉来。
  在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过程中,文化行业职能部门首当其冲,要明确文化总部经济的概念,明确什么样的总部资源聚集才算是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此外还希望职能部门能够多一点智慧,做好政策的服务,让北京成为文化企业发展的良田沃土,吸引文化企业主动将总部设立在北京。
  对于沈望舒的观点,赵弘表示极为赞同,“要想实施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服务是第一位的。一个文化企业的总部需要跟各种各样的政府机构打交道,因此政府的办事效率、办事的态度、服务的创新非常重要,政府应该为企业总部提供高效率、低成本、便捷化的服务。而并不是靠资金去拉动,实际上北京也拿不出太多的资金”。
  此外,他还建议,北京市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也要做好各区县的差异化定位,形成不同特色的总部集聚,避免区域之间的争夺,造成不必要的交易成本。
  在魏鹏举看来,北京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要给予文化企业宽松的发展环境,比如在行政审批环节要做到高效,还要研究如何加大人才、金融支持,以提供更好的金融和人才服务。
  另外在财税方面,魏鹏举表示也要有合理的政策。“北京用于补贴文化企业的资金也不少。但是如何使财政政策对企业有积极支持的作用,更需要认真地去研究,毕竟税收的问题是一个系统的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
  在专家建言北京如何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时,虽然大家一致认为需要政府为企业做好服务,但是在对一些具体问题上,比如总部经济是精神上的总部还是物质上的总部?扶持文化总部的政策是否应该有所偏重?吸引外来企业总部应依照企业增长潜力还是历史业绩等方面存在许多分歧。而这也正是北京市在实施文化总部经济战略时需要慎重考虑的。
  观点PK
  1 总部经济
  是精神总部还是物质总部
  主要看企业核心团队是否在北京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沈望舒
  发展文化总部经济应该转变发展方式,不应总是着眼物质上的聚集,而应该是真正代表文化生产的有生力量的聚集,包括核心的制作人员、真正的创意产生地、最主要的业务活动所在地等因素。如果其核心创意制作人员在北京,那么其物质的总部即使不在北京,对于北京来说也算是一种总部经济。北京要实施的总部经济应该是精神上的总部经济。
  文化总部应按照公司注册地来划分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赵弘
  对于企业来说,一般总部是企业最核心、最关键的资源,是整个企业的运行枢纽。在文化企业总部的运行过程中需要依靠总部所在地的各种各样的力量,充分吸纳总部所在地的文化服务资源、文化人才资源、文化创意资源,从而提升文化企业的竞争力,反过来企业发展了,也会为总部所在地带来直接或间接的贡献,推动城市经济的发展。因此,企业的总部应该是法律意义上的总部。
  2 扶持文化总部
  政策是否应该有所偏重
  支持政策应该偏重大企业
  光线传媒董事长 王长田
  我认为目前北京市出台的相关政策需要有一定的调整,涉及到相关的政策补贴和扶持基金时,我认为谁对北京贡献多谁就应该得到更多扶持,而不是侧重于扶持那些还未成立或处于发展初期的企业,因为风险很大,可能会让扶持资金打水漂。建议可以按照企业的收入、利润、就业等建立一整套评估体系,加大对于已相对成熟的大企业的支持,重点培养一批民营大企业、大航母,重点扶持他们做大做强,为北京树立一批企业标杆。
  不论大小只要有创造力都需支持
  北京交通大学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皇甫晓涛
  对大型的文化企业进行扶持,需要花费较多的资源,如果大企业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 往往会出现花了大钱却无实际效果的结局;再者,大企业目前的发展规模和业绩并不代表以后的发展成就。因此,我觉得,文化政策在选定所要支持的企业时,应该以是否有足够的创造和创新力,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景为评判标准。
  3 吸引外来企业总部
  依照企业增长潜力还是历史业绩
  看重历史业绩有助于降低风险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 魏鹏举
  在引进外地企业总部时还要看其过往业绩,一方面业绩实实在在就能带来税收;另一方面,企业良好的业绩意味着它对相关产业有吸引力。此外,企业有潜力的判断存在模糊的空间,而且企业的发展是在特定的法律规则框架内实施,这个框架内可能有大量的财政、税收支持,如果有很多模糊地带也会带来政策实施的困惑;再者,一个还没有成长起来的企业,其聚拢带动其他产业的影响力是有限的。
  应该以其是否具有成长潜力为标准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首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沈望舒
  发展文化总部经济应该防止“大企业”病,不要总是偏好那些已经发展成熟的文化大企业,搞数量、规模化的崇拜,在吸引外来企业入驻时,应该选择那些有高成长性、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比如北京的水晶石企业,在上海世博会之前是默默无闻的企业,但是其先进的技术和创意能力让人相信未来它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这类企业就是我们所要关注的。商报记者 吴园园/文 韩玮/漫画 代小杰/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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