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股份回购成为“曲线退市”机制
■ 谈股论市
日前,上交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并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像股价持续跌破每股净资产值等情形的七类公司,都在上交所的鼓励回购之列。(据1月21日《中国证券报》)
去年宝钢启动50亿元回购股份,堪称“大手笔”。这是因为上市公司一般都热衷于通过股本扩张的方式“圈钱”,自己掏出“真金白银”来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并不多见。因此,此次上交所通过对《指引》修订的方式,来“唤醒”上市公司回购的热情,其用意不言而喻。
不过,监管部门仅仅“鼓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远远不够。
当前,新股频现的业绩“变脸”,这一方面说明某些发行人通过业绩造假达到跻身于资本市场的目的,另一方面显然也与其意图能以更高的价格“圈钱”密切相关。既然“圈钱”是这些公司上市的一大目的,那么监管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例如,责令业绩“变脸”公司以不低于发行价格回购股份。
此外,对于像绿大地这样的造假欺诈上市的公司,监管部门同样可以通过责令其回购股份并注销的方式让其曲线退市。监管部门完全可以建立业绩“变脸”公司、造假上市公司的股份回购机制来达到目的。而且,只要该机制建立,无论是对包装粉饰上市现象,还是对造假上市行为等都将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曹中铭(财经评论人)
(原标题:让股份回购成为“曲线退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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