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版权局:手机越狱合法性不适用于平板电脑
[导读]由于平板电脑的类别难以界定,因此为其授予豁免权的行为将会非常危险。比如说,电子书阅读器可能会被归纳到平板电脑的范畴,而手持游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都有可能被归纳到这一范畴内。http://collect.longsunhd.com/source/plugin/yzs1013_pldr/getimg.php?url=http%3A%2F%2Fimg1.gtimg.com%2Ftech%2Fpics%2Fhv1%2F214%2F180%2F1180%2F76775614.jpg
腾讯科技讯(汤姆)北京时间10月27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版权局本周表示,虽然像iPhone这样的手机越狱已经被规定为合法行为,但这一法规并不适用于平板电脑产品。
美国版权局日前表示,尽管目前已经出售了上千万的平板电脑,但是美国版权局的上述规定对于平板电脑产品来说仍然过于宽泛,因此并不适用。
该局官员表示:“在每三年一次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豁免权审核中,由于平板电脑的类别难以界定,因此为其授予豁免权的行为将会非常危险。比如说,电子书阅读器可能会被归纳到平板电脑的范畴,而手持游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都有可能被归纳到这一范畴内。而随着手机尺寸的不断扩大,根据一款设备是否拥有无线频率或听筒来判断其是否属于平板电脑或者手机范畴的方法同样过于武断。”
在iOS设备中的“越狱”通常所指的是,可以让设备安装和运行未经过官方认证的第三方程序、插件。这些软件通常是苹果商店因为某种理由而拒绝的,往往是因为他们违反了苹果的某些规定。需要指出的是,一旦设备越狱,用户的设备就将失去获得苹果免费保修的权利。
2010年7月,美国版权局通过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允许越狱情况在受控的条件下进行。美国图书馆馆长(Librarian of Congress)詹姆斯-比尔顿(James H. Billington)认为这一行为“可以在最小损失的前提下为用户创造最多的益处”。但是,由于这一法案即将过期,美国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以下简称EFF)目前正在四处游说希望使这一法案的有效期获得延长。
美国电子前沿基金会高级律师马瑞思雅-霍夫曼(Marcia Hofmann)表示:“EFF对于美国版权局此前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十分欣慰,但对于这一法案无法适用于其他设备还是感到失望。我们会在下次立法审核阶段时再次提出这方面的要求,希望届时美国版权局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
除此之外,有关官员也不同意将越狱的合法性扩展到游戏主机领域。他们认为,这与智能手机的越狱完全不同,视频游戏的复杂性和开发难度远高于智能手机和应用。此外,游戏主机的保护机制本就是为了保护研发人员的长期努力而设计的。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厂商索尼此前曾同因破解PS3而名声大噪的黑客GeoHot对簿公堂。GeoHot成功破解了索尼的PS3游戏主机,并在网站上公布了自己的破解方法。随后,索尼在去年3月成功同GeoHot进行了庭外和解。和解内容包括GeoHot不得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接触索尼产品,其中包括有意绕过索尼为设备所设置的安全机制等方面。如果GeoHot被发现违反了这一方面的规定,将被处以10-25万美元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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